巨野头图
索 引 号: 11371724576608203G/2024-02599 分  类: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机构: 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 年 01 月 18 日
标  题: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 2024 年 01 月 18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索 引 号:11371724576608203G/2024-02599
  • 分  类: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发布机构: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标  题: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成文日期:2024 年 01 月 18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1 月 18 日
  • 内容概述: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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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 我县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依规享受补贴的权利;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
申请条件: 为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由毕业生所在院校提供: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统计表。
办理流程: (一)总体原则。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属地原则由市人社局统筹,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各县级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各学校负责本校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的申报审核工作。 (二)信息审核。各学校要制定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管理办法,规范审核发放流程,建立责任机制。既保证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的手中,又要避免让学生开具“奇葩证明”的现象。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尽量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对于没有证照或证照无法证明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的可由相关部门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留存。学校负责对符合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填报《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并形成审核报告(加盖学校公章,明确审核责任人),接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汇总表(附件3)、审核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属地县区人社局备案。 (三)复核上报。各县区人社局对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复核,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个工作日内填报《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统计表》(附件4,加盖局公章)电子版、PDF版报送市局。 (四)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将根据省补助资金到账情况及时拨付至各县区人社局,由县区人社局拨付至学校账户。各学校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并留存领取签收信息。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式): 由院校所在地县区人社局办理,之后报市人社局复核备案。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 0530-821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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