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印发《巨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和民生福祉。现特邀请专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股长聂磊对《关于印发巨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进行解读。内容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党的十九大、二十大进一步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省委、省政府《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支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保护和黄河故道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保护工程,支持开展采煤塌陷地治理,增加沉陷区重点县生态修复力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已成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的主要工作内容。为规范有序推进巨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编制《巨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过程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23号),2021年10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的招投标工作,确定规划编制技术单位。2021年10月至2022年11月,规划成果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科室、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结合意见建议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12月至2024年3月,与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级各类相关规划等进行充分衔接,确定最终稿。2024年4月至6月,完成专家评审论证及规划草案公示。2024年7月,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巨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规划》实施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总体目标:到2035年,通过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重点区域生态问题得到解决,全县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矿山生态修复实现动态平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完成,高品质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塑成,让巨野“美景永驻、绿水长流”。

总体格局以巨野县自然地理格局和总体生态网络安全格局为基础,落实省、市生态修复格局,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系统保护空间格局为依据,构建巨野县“一山、四廊、六区”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

生态修复分区:依据全县自然本底和生态问题差异,综合考虑地貌类型、生态系统脆弱性、生态保护重要性,并结合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分区等,将全县国土空间划分为6个生态修复分区,分别为:西部农业生态功能提升区、中南部农田生态提升区、东北部农田景观提升区、西部采煤塌陷防治与修复区、东部石灰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区、中心城区生态综合整治区。

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依据生态问题识别诊断情况和生态安全格局分析,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类型、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的空间关联性、系统性和耦合性,基于生态系统受损、退化和破坏程度,确定5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分别为: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重点区、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优化提升重点区、主要生态廊道修复重点区、石灰岩矿山治理后植被养护与生态环境保持重点区。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生态修复分区的基础上,将近期拟实施的工程列为重点工程,并明确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区域、重点任务,包括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工程、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重点工程、主要生态廊道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巨野底部